問答專欄
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使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相關制度,確定責任部門,建立獲取的渠道,認真分析并確認本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應遵守的要求,定期進行合規性評審,保證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均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企業職能部門應經常與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部門保持聯系,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也可通過出版機構、報刊、雜志、互聯網進行補充,以確保企業在生產活動中能及時獲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負責識別和獲取使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部門,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及時進行整理、登記和建檔,對已經廢止或者不適用的法律法規進行刪除。
企業應組織對新獲取的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規條款內容,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學習、宣傳和貫徹法律法規的計劃,并提出落實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修訂相關管理制度,及時掌握國家在淘汰落后設備或者落后工藝、限制產能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大力提倡發展的新興產業方面的最新動向;在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時,選用新工藝,采用新標準,杜絕盲目投資。
企業應定期組織適用的法律法規符合性評審,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的違法或潛在違法情況,采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確保企業各項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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