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專欄
1、減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廢水量。
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
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采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后循環利用。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淀、冷卻后可再用于洗滌。
第三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生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第四處理好城市垃圾與工業廢渣,避免因降水或徑流的沖刷、溶解而污染水體。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
第一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
第三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排放標準。
第四同行業廢水處理應集中,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于管理。
最后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